选取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志愿献身于国防事业;能胜任本职工作;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;身体健康。此外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:
(1)义务兵选取为土官,应当经过团级(含)以上单位的相应训练机构或者院校培训;经院校和总部、各大单位训练机构培训的技术兵优先选取。
(2)选取为专业技术士官的,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,并经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合格。获得国家《职业资格证书》的优先选取。
(3)选取为非专业技术士官的,应当具有胜任班长职务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;担任过班长、副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的优先选取。
(4)选取高一期士官的,必须在本期各年度考核中均达到称职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