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于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义。1927年秋至1928年春,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动了南昌起义、秋收起义、广州起义、湘南起义和湖北东部等地区的起义。这些地区起义后保留下来的部队,当时叫中国工农革命军,1928年5月以后,陆续改称中国工农红军,简称“红军”。
1937年7月7日爆发抗日战争,8月25日红军的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,简称八路军,9月11日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。活动在江西、福建、广东、湖南、湖北、河南、浙江、安徽八省十四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集中起来,10月2日改编为“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”,简称新四军。
1945年,八路军总司令朱德批下七道抗日反攻命令,并在其中第四道命令中首次提出“人民解放军”一词。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5年中共领导下的关内各解放区部队大批进入东北地区,10月31日和东北抗日联军等组成东北人民自治军,1946年1月14日,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。
1946年中国爆发国共内战,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各部队由八路军、新四军、东北民主联军等陆续改称人民解放军。经过数年的国共内战,打败了国民政府的军队,进军西藏,统一了中国大陆。从建国初至建国五十周年为止,中国人民解放军曾在天安门广场上进行过共13次阅兵式。
2005年12月31日,解放军完成体制编制调整改革,裁减员额20万。总员额下降为230万,陆军占总员额的比例下降至历史最低点。
2006年,解放军全面启动非现役公勤人员制度,军级以上单位的机关和非作战部队中由士官和义务兵承担的炊事、驾驶等部分公勤岗位,逐步使用社会聘用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