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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国一直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
时间:2010-10-17 17:55来源:编辑:

法国一直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,目前以实现职业化军人的目标吸引应征者入伍

1803年的不宣而战,取代了法、英国之间近乎闹剧的“亚眠(Amiens)和平条约”,法国人发现自己可能再一次被征兵。应该说法国大革命后,法国征兵制度变成了普遍征兵制。新法令在1793年2月14日制定后,在8月(法国共和历的12月,相当于公历8月18日到9月16日)将有关条款的第八条做了修改和扩充。其中规定:21—25岁单身男性列为应征候选对象集中到征兵站,从每7人中抽出一个“幸运者”应征入伍。随后,这个年轻的法国人,还有其他的“七选一”的应征入伍者,就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了国家,直到年老、瘫痪、受伤、死亡或战争结束为止。义务兵陆、海、空军服役期均为1年。志愿兵服役期的长短由本人与军方签订的合同而定。一般为1.5年、2年、3年、4年、5年等。义务兵陆、海、空军服役期均为1年。志愿兵服役期的长短由本人与军方签订的合同而定。一般为1.5年、2年、3年、4年、5年等。合同期满后,可继续签订合同服役,服役时间可达15年,技术兵可达25年。志愿兵在海、空军中占75%,在陆军中占25%。

法国作为现代征兵制的创始国,实行征兵制已有两百年的历史,然而,从1997年1月1日起,在1983年改施征募混合制的基础上,又改成全募兵役制。法国预备役按编组情况分为兵役预备役和防务预备役两大类。前者又分"在编"兵役预备役和"待编"兵役预备役,与现役部队一起构成战争初期的基本兵力,具有应急预备役的性质。后者主要用于补充战时伤亡和充实保障部队,并可用于组建新的部队。法国总统日前宣布,法国决定对国防体制实施重大改革,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在6年内取消已延续了两个世纪的征兵制度,改行建立一支职业化军队。

近年来,法国一直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。根据现行兵役制度,每个适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,女性公民可志愿服兵役。据法军公布的材料显示,法国每年约有28万青年服义务兵役,占适龄青年总数的58%。法军50万人中约40%是应征士兵。一些防务专家分析认为,法国实施军队职业化计划有其深刻背景和原因。其一,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,推行精兵方针。冷战结束以来,世界各国普遍推行质量建军的方针,法国也顺应这一潮流,主张建立一支高质量的精干部队。据初步估算,实行职业化后,法陆军将从目前的23.65万人减至14万人,加上海、空军的缩编,全军至少削减15万人。其二,贯彻紧缩军费的政策,适当控制人员开支。长期以来,法国为确保其独立防务能力,每年军费都在340亿美元左右,其中人员维持费用占国防预算的一半之多。若实行职业化,则可减少人员维持费,加大对军队一些重点研究项目的资金投入,促进部队装备水平的进一步提高。其三,克服义务兵役制的弊端,以利于执行维和任务。法国绝大部分青年人在军队服义务兵役,期限仅10个月。这么短的时间,不仅不利于保留更多的骨干,而且使得法军很难胜任一些时间性较长的任务。比如,目前世界范围内的国际维和行动多为一年甚至更长一些时间,10个月的义务兵显然难以完成任务。但是,一些专家同时指出,法国实行军队职业化也面临众多的困难。